根据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总体进度和具体工作要求,在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及说明通过省初步审查的基础上,4月21-26日,洛阳市国资源局开展了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及说明初审工作。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邀请河南农业大学专家共同组成市土地规划评审组,对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及说明进行评审。评审采取听取汇报、审查文本、查看图件、踏勘现场的方式,在对各位专家提出意见汇总整理基础上形成书面初审意见。
经过6天紧张繁忙的工作,对孟津、新安、汝阳、偃师、栾川、嵩县、伊川进行了初审,总体上各县编制的规划大纲符合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的要求。在对上轮规划实施评价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面临的形势和用地需求,对各业各类用地进行统筹安排,市级规划确定的耕地和基本农田及建设用地等指标得到了落实,较为合理的确定了各项用地规模,对农村建设用地减少进行了初步安排,产业聚集区用地得到了保障。但同时每个县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在主观上,一是有的县还存在着要指标的想法,思想上没有转变过来;二是有的县“大权移交”,完全交给协作单位,对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在客观上,一是文本内容过于简单,没反映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规划目标不够清晰;二是内容体系不建全不规范,缺章少节、排序混乱;三是指标分解逻辑错误,分配数据不准确。
下一步,各县将按照全省规划修编总体的时间要求,根据初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县、乡土地规划大纲及说明,准备迎接省级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