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8-6-26 11:58:28 阅读次数:0
我局对刘文霞申请登记的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经初步审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将有关书面材料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送达我局。逾期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
地址:老城区环城西路3号 电话:63979060 联系人:尚继国
申 请 人 | 土 地 座 落 | 四 至 | 面积(m2) | 用途 | 使用权类型 |
刘文霞 | 老城区唐宫东路40号(原大众街50号) |
东至:高欣立、王水龙; 西至:党建设、党留圈; 南至:刘玛瑙; 北至:刘卫国;
| 47.00 | 城镇住宅用地 | 划拨 |